辽水集团清洁能源彰武福兴40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前期相关专题技术服务
合同编号:LSXNFD-ZWFX-SJ-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确定,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前期相关专题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场址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前福兴地镇、冯家镇、大冷镇。项目规划装机容量400MW,风力发电机组数量、单机容量由中标人提供,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电力送出方案以国网辽宁省电力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
2.2招标范围:
(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风电场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单台风机的收益测算、财务测算等),可研深度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可行性研究报告、风资源评估、地形图测绘、初勘及微观选址报告等具体内容、章节设置和深度要求按《陆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 31106-2016 )、《陆上和海上风电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NB/T 31031-2012)、《风电场工程微观选址技术规范》(NBT 1 0103-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执行。
(2)编制满足项目前期工作需要的专题研究报告(包括:水土保持专题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资源专题报告、耕地保护踏勘报告、耕地表土剥离方案、勘测定界、用地预审及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永久使用林地设计报告、临时使用林地设计报告、林地植被恢复报告、砍伐作业证、社稳评估专题报告、安全评价“三同时”专题报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书等)。开展上述报告的内外部审查,并承担审查费用(包括咨询费、会议费等),办理相关手续直至取得批复文件(或审查意见)。
(3)取得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不涉及生态红线和风景名胜区及自然保护区证明、不压覆矿资源证明、不涉及文物调查证明、不涉及军事设施或用地证明、不涉及水源地和水利设施证明、不占用基本草原证明、不占用限制建设公益林证明等项目支持性文件。
(4)编制电力接入系统专题报告、电力消纳分析报告、无功补偿专题报告等。开展上述报告的内外部审查,并承担审查费用(包括咨询费、会议费等),直至取得批复文件(或审查意见)。
2.3服务期限:2022年8月25日至11月23日,共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工程测量或水文地质勘察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2 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项在建或已投产风电项目(单个项目规模不小于98MW)的可行性研究设计项目业绩;近五年风电可行性研究设计项目总规模不低于400MW(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方有效)。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两个风电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单个项目规模不小于98MW)经历(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方有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凡被“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28日至8月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携带材料要求: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受疫情影响,购买招标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招标文件邮寄的形式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人民币,下同),文件一经售出,费用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30时,并于同一时间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5.2开标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大厅(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辽宁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 系 人:伞小雨
电 话:1394038044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 系 人:杨雪、单志朋
电 话:024-62181531
传 真:024-62181340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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