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某部供电系统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2025-JC01-G10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供电系统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按内部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某部供电系统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改扩建变电站419平米,为变电站新引接两路YJV22 3*240的10kV高压外线电缆,变压器增容、更新高低压电缆、柴油发电机组、配电柜等设施。
最高限价:47787688.26元。
2.4计划工期: 37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9月 20日(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9月30日(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2.5招标范围:
1.本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不限于:按照国家和军队的相关规定完成某部供电系统改造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设备和材料采购供货及安装,各系统调试及试验检测、组织施工、负责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所有工程内容;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等全过程内容;
3.负责完成与本工程相关单位的对接、汇报、设备选型考察、对外协调等工作。
4.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改扩建变电站419平米,为变电站新引接两路YJV22 3*240的10kV高压外线电缆(起点从皇后店变电站不同母线,终点到院内新建分界室,具体路径和敷设方式自行勘察设计,并通过地方规划部门批复),变压器增容、更新高低压电缆、柴油发电机组、配电柜等设施(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并提供承诺。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均为五级(含)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安全管理双准入系统备案企业;
⑥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如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未完成企业和项目经理进京备案手续的,须承诺中标后7天内完成备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盖章签署页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附注,审计报告正文应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公章,以及两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含)以上的含供电外线的变配电新建或改造工程业绩(须附中标通知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提供复印件时需加盖单位公章),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4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1年内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复印件。
近5年内(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以项目经理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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