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募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2025年疑难站址用电委托合作项目(第三批次),招募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为加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电费压降工作,实现双方合作共赢,现对外公开招募疑难站址用电委托合作伙伴,诚邀具备资质、服务优势的企业积极参与。
一、招募内容及范围
本次招募对象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疑难站址用电委托合作伙伴,招募内容为对308个转供电站址进行直供电改造,改造后基站电表要求使用国网电力公司电表,电表户头为改造的合作伙伴。合作伙伴负责进行业主协调、供电局协调、改造施工,合同到期后将电表户头过户至铁塔公司。本项目以电费分成方式合作,招募人0成本投入,协调、施工、换表以及相关材料费用均由合作伙伴企业承担,完成转改直站址与合作伙伴公司签署转供电合同,电费单价0.9元/度,协议期6年,验收通过后支付电费,协议期内电缆由合作伙伴维护。
本次招募不划分标段,全市共计招募3个疑难站址用电委托合作伙伴,份额比例相同,3家等分。
本项目招募合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转改直施工完成后,与合作伙伴签署为期6年的电费合同,验收通过后开始支付电费。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3万元履约保证金。到合同截止日根据完成站址情况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罚:完成站址数量≤10个,扣罚3万元履约保障金;10个<完成站址数量≤15个,扣罚2万元履约保障金;15个<完成站址数量≤20个,扣罚1万元履约保障金;20个<完成站址数量,不扣罚履约保障金。
二、合作伙伴资格要求
1.合作伙伴必须满足如下资格:
1.1合作伙伴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1.2合作伙伴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1.3合作伙伴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1.4合作伙伴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1.5合作伙伴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6合作伙伴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即可。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
注:如合作伙伴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1.7合作伙伴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8本项目合作伙伴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合作伙伴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合作伙伴为本标段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合作伙伴为本标段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扫描件即可,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2025年3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2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体现合作伙伴名称)。
1.9合作伙伴须为本项目配备1支施工队伍,每支队伍至少配置6名施工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岗位 | 人数 | 具体要求 |
专职安全员 | 1名 |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扫描件; 3.2025年3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2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体现合作伙伴名称)。 |
电工人员 | 2名 |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准操项目或操作项目为低压电工作业); 3.2025年3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2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体现合作伙伴名称)。 |
登高施工人员 | 2 |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扫描件。 3.2025年3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2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体现合作伙伴名称) |
其他施工人员 | 1名 |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2025年3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连续2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体现合作伙伴名称)。 |
2.合作伙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比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秦皇岛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施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合作伙伴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合作伙伴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施工】淘汰合作伙伴(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河北省范围该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伙伴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2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合作伙伴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合作伙伴合作内容
主要合作内容为将原有低压市电引入由转供电改造为直供电工程,合作伙伴负责业主协调工作、负责勘查设计工作;负责施工进场、电力报装、占地赔补、电力施工协调以及其它相关的协调工作;施工期间涉及的物料检测、防雷检测等;在开通、调试及验收直至交付使用的过程中提供免费技术配合以及保质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四、合作伙伴招募规则
本次招募采用综合评估法,适用综合兼顾型。总分100分,其中企业实力与使用评估15分(主观分3分),服务能力25分(主观分6分),价格分60分。
1.企业实力与使用评估、服务能力部分:
评分类别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原则 |
企业实力与使用评估(15分) | 业绩 | 6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的签订时间或甲方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具备高、低压电力施工项目业绩数量进行评审,每具备1份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还须同时提供与其匹配的有效订单或甲方有效证明,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时间以订单时间或甲方有效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中载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金额以有效订单汇总金额或甲方有效证明汇总已实施金额为准;数量以单项合同或/和框架合同的数量为准(每框架合同计1份业绩,补充合同与原合同计为1份业绩); 订单或甲方有效证明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否则视为无效: a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采购部门章或使用部门章; b须提供相应的查验途径及查验方法(如查询账号、密码、查询网址等),查验属实后予以认可。 ②业绩证明材料允许提供关键页,但是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大签页、关键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等,证明材料中应将关键信息(至少包含同类合同内容、签字时间、业绩属性)用加粗方框显著标识; ③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缺少双方签字盖章或缺少生效日期或关键信息模糊不清,评审委员会有权不认可; ④每份业绩证明材料还同时须提供与其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首次发布前,评委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非有效状态视为无效发票,视为此业绩证明无效。 |
认证情况 | 6 |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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