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qg zb202 4 0 07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2024年第七次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标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 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 扫描件 形式( 发送电子邮件 )提出。
分标包号 | 项目单位 | 公示信息 | |||||||||
排名 | 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 | 评标情况 | 资格能力条件 | 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编号 | |||||||||
401-输变电工程监理包4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 / | 流标 | / | / | / | / | / | / | / | / |
401-输变电工程监理包5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 / | 流标 | / | / | / | / | / | / | / | / |
401-输变电工程监理包6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 / | 流标 | / | / | / | / | / | / | / | / |
603-工程咨询包1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 | / | 流标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
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 .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异议人的名称;
(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同时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利害关系证明和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提供材料不完整,异议诉求予以驳回。
4 .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 1 )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 2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 3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4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异议联系对象: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物资部
异议联系电话: 022-244084 34 ( 24 小时录音电话 )
异议联系邮箱: gwtjdl-wzb@tj.sgcc.com.cn
20 24 年 6 月 26 日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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