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孝感先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4%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4SH100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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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3784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7-23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8-19 |
所在地区 | 孝感市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名称 | 孝感先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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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9027069371376 | |||
经营范围 | 综合能源服务(不含投融资服务);新能源开发;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及运维;用电管理、采集装置的安装、调试、维护及技术服务;设备租赁;光伏项目建设及运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修、试)类四级;充电站建设、运营及维护;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制造、销售;电力新产品开发、销售;用电咨询服务;电力器材、机电产品(不含汽车)批发兼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湖北常仪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51 | |||
孝感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4 | |||
宜昌市东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5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1674.75 | 2053.58 | 1965.7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9088.56 | 23656.44 | 5432.12 | ||
审计机构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年04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613.21 | 528.91 | 528.9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0641.17 | 14680.14 | 5961.03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孝感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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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所属行业 | 建筑安装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902180817578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4%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4%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1093123XX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3-10-12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省管产业单位(厂办大集体)改革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3784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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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135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其他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竟买人经网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其他股东环节。其他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其他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或根据信息披露公告约定处理)。 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其他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其他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或根据信息披露公告约定处理)。 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或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其所涉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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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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